民生豪华白金及以上级别持卡人名下所有民生信用卡(含主卡及与其关联的附属卡),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第三方支付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财付通、易付宝、微信钱包等),且第三方支付账户交易时关联银行卡为民生信用卡。
在保险期间内,豪华白金及以上级别持卡人信用卡挂失前72小时内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资金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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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他人在实体商户盗刷、盗用而导致的资金损失,损失包含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账户发生的盗刷损失;
2
在网络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的情境下,因被他人盗用的消费或转账导致的资金损失;
3
被他人在银行及ATM机上盗取或转账导致的资金损失;
4
在被歹徒胁迫的状态下,持卡人的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或将个人账户的账号及密码透露给他人导致的资金损失;
5
因被他人复制、伪造信用卡盗刷、盗用而导致的资金损失。
2018年6月16日前已激活豪华白金及以上级别信用卡的持卡人,保险2018年6月16日零时生效,保险期限为一年,一年保险到期后,卡状态正常享自动续保。
2018年6月16日起,首次申请豪华白金及以上级别信用卡的持卡人,自卡片激活之时起生效,保险期限为一年,一年保险到期后,卡状态正常享自动续保。
特别注意:以下主要除外责任适用于信用卡及信用卡关联的第三方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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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任何情形下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1)持卡人出租、转借被保险信用卡;(2)被保险信用卡内信息资料被他人窃取或复制时持卡人给予协助、同意或合作,被胁持时除外;(3)被保险银行卡发生遗失、被抢夺、被抢劫或被盗窃后或该卡内信息资料被他人窃取、复制后,持卡人在知情情况下,不及时申请挂失或冻结,或不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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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1)发卡行及其雇员、持卡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2)银行计算机系统故障或遭黑客、病毒袭击;(3)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暴动、骚乱;(4)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5)任何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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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账户责任免除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险(B款)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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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出险报案
持卡人在发现账户损失时,应第一时间向我行完成信用卡挂失,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留存相关证据,同时拨打太平洋财险24小时报案专线95500进行报案(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也可拨打太平洋财险专项服务热线010-83507599报案咨询)。
2.提交索赔材料
境内盗刷案件
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盗刷案件
3.单证收集及审核
持卡人收集全部索赔资料后,需将原件寄送至太平洋保险理赔专员手中,联系地址如下: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三区三号楼5层,民生保险项目理赔专员收,010-83507599,资料寄付,到付拒收。邮箱:c_zhangjingxin-001@cpic.com.cn、haoyingyi@cpic.com.cn。
太平洋财险收到索赔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同时一次性告知持卡人补充必要的理赔材料;提供的齐全的理赔材料并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以上内容由太平洋财险提供,如有疑问请联系太平洋财险服务专线95500。
服务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