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主体:
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即业务申请人,证件类型: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持卡人”)
第一条 声明事项
- 本合作协议为民生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新e贷卡、白金理财卡、通宝分期卡、通宝白领卡、公务卡以及其他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针对汽车分期、泊车、居家乐产品所发放的信用卡除外)持卡人,与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间就持卡人申请、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批同意的民生银行信用卡全民易分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或“全民易分期业务”)达成的协议,全民易分期业务通常也指全民分期、商户分期、扫码分期、E分购分期。
- 持卡人申请全民易分期业务,点选“勾选√”按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持卡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则视同已知晓并接受该业务的所有条款。
- 持卡人已确认:在使用本业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全民生活APP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发送到持卡人手机的信息内容或持卡人已签署文本内容等均是持卡人使用本业务的相关规则,使用本业务即表示持卡人同意接受本业务的所有相关规则。
- 持卡人知晓并同意:本业务部分流程通过互联网网络实现,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非网络服务商,持卡人理解并同意本业务提供过程中所需的合理时间。持卡人使用本业务时,可能因系统传输延时等原因致使申请异常,业务办理结果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结果为准。
第二条 业务概述
全民易分期业务是指,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民生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提供的可通过全民生活APP(以下简称“APP”)、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设置的H5页面(以下简称“H5页面”)等在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签约商户(以下简称“签约商户”或“商户”)进行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业务,即持卡人与签约商户达成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意并确认交易金额后,由持卡人使用APP扫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布放于签约商户门店的二维码、通过APP内的全民易分期商户交易界面或通过H5页面跳转至指定签约商户,持卡人向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办理全民易分期业务,持卡人应按照交易金额输入申请分期的金额并提交申请,经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核通过并完成其提示的相应业务流程后,由持卡人输入交易密码并提示交易成功的视为全民易分期业务办理成功,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业务要求前提下,持卡人可根据需求向商户发起一次或分次支付产品或服务货款,并凭分期订单编号或有效验证码在签约商户完成消费,最终业务办理结果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结果为准。
第三条 全民易分期额度
- 申请全民易分期的金额最低为6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最高为持卡人信用卡内的可用信用额度,但如持卡人设置APP扫码付限额或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另有要求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限额的除外。账单中的临时额度无法办理全民易分期业务。
- 持卡人申请全民易分期业务成功后,分期本金全额占用信用额度,随着每期还款而逐期恢复,直至最后一期清偿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本金余额。
- 全民易分期利息于每期分摊出具账单时占用持卡人的信用额度。
第四条 申请和使用
- 持卡人可通过拨打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400-66-95568】或核发额度的短信渠道查询信用额度或全民易分期额度;持卡人可通过APP、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H5页面申请全民易分期业务。持卡人填写并确认的申请信息,为本合约的组成部分。
- 持卡人可申请的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36期,不同签约商户对应的期数有所不同,具体以全民生活APP持卡人端与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H5页面展示的为准。
- 持卡人使用本业务须每月偿还当期的分摊金额并支付相应的分期利息;分期利息在每期账单日分期收取,每期分期利息=分期总金额×每期分期利率,每期应还本金=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不同签约商户对应的分期利率有所不同,每期分期利率0-1.02%,以单利计算的近似折算年化利率为0-18.25%,具体以全民生活APP持卡人端与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H5页面展示为准。
- 全民易分期业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在计入每期账单后,持卡人应按照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章程的约定于账单的最后还款日前偿还。
- 持卡人对申请成功的全民易分期只能于当日19:00(北京时间)前撤销,除此之外不能撤销。申请成功后,不可对期数、金额进行更改,同时,持卡人不能对未偿还的分期余额再次申请分期付款。持卡人可在任意时刻致电客服热线【400-66-95568】申请提前还款,经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批准后,该笔分期剩余未分摊本金及提前还款当期分期利息将于下一个账单日一并计入该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免收提前还款款项在剩余未分摊期数内的分期利息,但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还。
- 持卡人在申请全民易分期业务成功后,每期应还本金分摊额、分期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均计入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每期应还分期金额精确至“分”,本金无法除尽部分在最后一期扣收。若任一期应还分摊金额有逾期违约情形产生,则需按照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章程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及利息。如申请成功后持卡人未按时全部偿还当期剩余应还金额,将视为未全额还款,则当期不享受消费交易的免息还款期待遇。
- 持卡人在申请全民易分期业务成功后,发生全额退货或部分退货的,持卡人在与签约商户沟通并在签约商户同意后,可由持卡人在APP端发起退货申请,持卡人同意并授权签约商户直接将所退款项付给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然后由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付至持卡人信用卡相关账户,用于偿还其对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应还款项。
8.持卡人可与分期交易商户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退货。如持卡人进行部分退货,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将补记一笔部分退货交易,原分期计划继续执行,且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还。如持卡人进行全额退货,若分期本金未全部分摊,则分期计划终止,对已收取的本金进行退货处理,同时免除剩余期数内的分期利息,但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还;若分期本金已全部分摊,则补记一笔退货交易,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还。
- 持卡人按月偿还民生信用卡账单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不会提前清偿未分摊金额。如若发生部分退货时,部分退货的本金将充当信用卡还款。
- 全民易分期业务发生的交易不累计信用卡积分。
- 持卡人在申请全民易分期业务时,应保证其申请分期金额与交易金额一致性,并保证本次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有合理理由怀疑持卡人提供的交易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拒绝、暂停或终止向持卡人提供本业务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对此不承担相应责任,持卡人将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直接或间接损失。
- 如持卡人申请注销信用卡卡片或账户,须偿还全部信用卡账户欠款后方可办理。
- 持卡人的信用卡有效期届满,尚未履行完毕的全民易分期仍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 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不允许任何违法交易、不良信用卡账户、状态不正常的信用卡账户、或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因为任何合理理由认为不适合申请分期付款业务的信用卡持卡人申请本业务的权利。
第五条 风险及违约责任
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在分期还款期间有任何舞弊、欺诈、非真实交易、洗钱或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信用卡由于被取消、管制、终止、已经过期并不被续期等原因变为不正常状态;持卡人缴款延滞;持卡人已经破产或身故;持卡人违反了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信用卡章程、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或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其他相关规定等)确认持卡人账户不再适合进行全民易分期业务时,持卡人的未付剩余分期金额及其他相应费用全部视为提前到期,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要求持卡人一次性偿还剩余未还的分期金额、分期利息及其他相应费用,同时亦有权按照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章程的约定要求持卡人承担其他责任。
第六条 商品或服务
- 全民易分期业务的签约商户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仅提供金融服务。就商品或服务本身而言,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与签约商户无代理关系,亦不提供任何担保,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因商品或服务产生的纠纷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不承担责任。
- 如因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送货、退货、换货及售后服务或其他相关事宜发生争议,由持卡人与签约商户协商处理,持卡人对内容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签约商户洽谈。在争议处理过程中,持卡人应继续每期按时归还其对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应还款项。前述争议不影响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对持卡人所欠款项的追偿权。
第七条 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不会超出持卡人同意范围对持卡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其他处理。如持卡人对持卡人个人信息处理有关事项有任何疑问、投诉或问题,或拟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主体享有的权利,或存在其他有关争议、投诉或问题,均可拨打客服电话4006695568咨询或处理,或按照持卡人与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签署的隐私政策、领用合约、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如有)等约定规则行使或处理。
第八条 其他事项
- 如因国家政策、经营管理或风险控制要求,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对本合约进行修改或增减/变更服务内容及方式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对外发布公告,并履行其他法定或约定义务,无须另行通知持卡人,自公告之日起45个自然日后,公告事项即生效;但提高服务价格或设立新的服务收费项目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后,公告事项方可生效。持卡人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本合约的变更内容。
- 本协议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的形式体现,持卡人通过电子确认进行签约,经持卡人签署并经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确认签约成功之日起本协议生效。本合约自持卡人点击“确认申请”或进行其他同意办理全民易分期业务的操作并输入交易密码时视为持卡人已签署。
- 本协议未尽事项,依据《民生银行信用卡章程》、《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民生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有关规定处理。
4.持卡人如有任何疑问、咨询或投诉,可致电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反馈或投诉。本行信用卡服务热线:400-66-95568;本行信用卡网站http://creditcard.cmb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