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00元航班延误险
延误2小时起赔
1.符合如下投保、续保条件的客户,我行将按照本网页公示内容赠送相应保险,具体包括:
1)核卡后一年内激活的新客户;
2)名下有已激活的民生信用卡,新申请一张更高级别可投保的卡片,且于核发后一年内激活的客户;
3)当前保险到期后,续保时卡片状态正常的客户。
2.航班延误险仅限主卡持卡人本人享有。
3.以上服务对象不含通宝分期卡、通宝白领卡、白金理财卡、汽车分期卡等无消费功能卡片的持卡人;标准白金卡级别仅限航空联名卡、民生商旅主题信用卡持卡人享有。
4. 保险服务对象以最终保险公司承保保单为准。
航班延误险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承保,咨询及理赔请致电太平洋财险服务专线(010)83507599。各卡级别保险责任详细如下:
卡级别 |
航班延误保险责任 |
理赔次数 |
百夫长黑金卡 无限卡 |
到达时间延误2小时赔付机票款最高1000元/次,或延误4小时赔付机票款最高2000元/次 |
每个保障年度内可赔付12次,每自然月限赔2次 |
钻石卡 百夫长白金卡 豪华白金卡 |
到达时间延误2小时赔付机票款最高1000元/次,或延误4小时赔付机票款最高2000元/次 |
每个保障年度内可赔付8次,每自然月限赔1次 |
精英白金卡 |
到达时间延误2小时赔付机票款最高300元/次,或延误4小时赔付机票款最高500元/次 |
每个保障年度内可赔付4次,每自然月限赔1次 |
标准白金卡 (航空联名卡、民生商旅主题信用卡) |
到达时间延误4小时赔付机票款最高500元/次 |
每个保障年度内可赔付4次,每自然月限赔1次 |
备注:
1.机票款,指飞机票面价格,不包括0元机票,即仅支付机场建设费、燃油及附加费的情况。
2.航班取消、取消后改签、返航或备降,定额赔付200元/次,与航班延误合并统计全年及自然月理赔次数限制。
刷本人名下民生信用卡支付本人机票款或旅行团费,信用卡支付(含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渠道绑定的民生信用卡支付)比例须达到机票票面价格80%(含)或旅行团费80%(含)以上,可尊享当次航班或当次旅行的全程保险保障。机票款是指电子客票行程单中显示的“票价”金额(不含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升舱费用及其他费用,不含航空公司里程票,信用卡积分兑换里程票)。
针对航空公司、机票订票平台、旅行旅游平台、旅行旅游网站推出的促销类、抽奖类、赠送类机票活动,包括且不限于以下产品:如“随心飞”、“魔毯”、“盲盒”、“前程万里”、“快乐飞”、“双城次卡”等,不享有本保险保障。
如同时持有民生普卡、金卡、标准白金卡、精英白金卡、豪华白金卡、钻石卡、无限卡或百夫长卡,持以上任意一种信用卡支付机票或旅行团费,仅享有持卡人最高卡级别的保险责任。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2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客服专线或使用太平洋财险线上理赔系统进行报案咨询。
保险期限一年,一年保险期限到期后,我行将按照客户名下状态正常且符合投保条件的最高卡级别继续赠送一年期相应保险。
1.本规则定义的航班延误时间,是指被保险人乘坐航班实际到达目的地机场时间,晚于计划到达时间的时间,延误时间界定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如有争议,以航空公司对外公示时间或航司出具的公章版延误证明时间为准。
2.本规则定义的航班取消是指航空公司对外公示航班最终状态中显示取消的航班状态。
3.航班延误、航班取消保险服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航班延误但被保险人未乘坐航班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票退票、换票/重新出票或客票未使用等;
2)被保险人为该次旅程预定机票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可能导致航班延误/取消/返航/备降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时已知或应当知道前序航班发生延误或取消、发生的任何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旅行目的地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相关提醒信息和预警信息以航空公司、订票平台、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当地气象局等最早发布者时间为准;
3)目的地机场关闭所导致的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情形;
4)订购该机票前,航空公司已宣布该航班延误或取消;
5)发生被保险人以获得本保险补偿为目的而做出的个人异常行为或违规行为(异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程异常、订票异常、退票异常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诚信索赔、骗取保险金等);
6)被保险人以非乘客身份搭乘民航客运班机发生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情形;
7)国家机关的执法或司法行为导致的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情形;
8)被保险人搭乘的班机所属的航空公司破产导致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情形;
9)战争、军事活动、劫机、劫船、外敌入侵、敌对行为(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反叛、革命、起义、罢工、骚动、暴动、恐怖活动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的情形;
10)发生航空公司因乘客数量少而取消航班的情形。
(注:本规则所述的自然灾害是指雷击、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暴雪、洪水、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突然下沉下陷,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但不包括地震、海啸。)
4.同时持有多张民生银行信用卡的客户,每一持卡人的保险金额不作累加或重复赔偿,仅按持卡人所持有的民生信用卡中对应的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每个保障年度赔付次数以最高级别卡种次数为准。
5.如保险公司有材料证明持卡人在使用航班延误保险服务的过程中,出现被保险人以获得本保险补偿为目的而做出异常行为或违规行为(异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程异常、订票异常、退票异常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诚信索偿、逆选择、骗取保险金等),保险公司有权开展有关调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持卡人出现前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取消该持卡人享有本服务资格的权利,配合保险公司开展调查,并采取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可采取的法律措施。
6.对于任何以骗取延误赔偿为目的或其他欺诈行为的持卡人,保险公司将中止/终止其航班延误险保障权益的享受,并有权要求持卡人退回已发放的权益和赔偿金额;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追究持卡人的法律责任。
7.持卡人应保证在其享受增值服务期间所持有的民生信用卡持续有效、状态正常。在持卡人信用卡已过有效期或信用卡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卡片被挂失、冻结、止付、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时,我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持卡人提供航班延误险增值服务,持卡人将不能获得相应保险赔偿。
太平洋财险提供线上理赔功能。持卡人可登录“全民生活”APP,点击生活-惠旅行-航延理赔,登录太平洋财险理赔系统申请理赔,将如下索赔材料的影像件上传至太平洋财险理赔系统:
1.持卡人身份证明;
2.使用民生银行信用卡购买本人机票的购票证明(照片或截屏);
3.乘坐的航班的登机牌(照片或截屏);
4.持卡人接收赔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由于持卡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公司难以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本行”)为本保险产品投保人,持卡人为本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太平洋财险为本保险产品保险人。本行投保的保险产品内容以本网页公示内容为准,公示内容与太平洋财险《保险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行公示内容为准。
2.被保险人知晓并确认,一旦本行投保成功,太平洋财险即根据与本行签订的保险合同履行相关理赔义务,如发生保险事故,由被保险人根据本行公示的理赔程序向太平洋财险进行理赔,其间涉及的任何与理赔有关的争议均由被保险人与太平洋财险自行解决,本行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或义务。
3.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本行保留对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在服务有效期限内提前以本网站公示方式变更或终止本项增值服务。
4.本细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5.持卡人知晓并确认如下事项:
(1)本行仅承诺为符合投保(续保)条件的持卡人向太平洋财险申请投保本保险产品,太平洋财险有权拒绝接受本行认定的符合投保(续保)条件的持卡人作为本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对此太平洋财险保留最终解释权。如因此导致投保不成功,持卡人知悉并确认本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本行存在过错的情况除外。
(2)本行作为投保人,仅承担投保人相应法定义务,不承担相关保险赔偿责任或变相赔偿责任。
(3)本行不承诺为本保险产品投保不成功持卡人更换保险人再次申请投保。
6.如持卡人不需要本行赠送的该项保险,则可致电民生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66-95568申请取消。
7.本服务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航班延误取消保险(2022版)条款》
以上保险条款及理赔规则均由太平洋财险提供,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10)83507599(请于工作日9:00-17:0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