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活动适用于中国民生银行发行信用卡之主卡持卡人。如本行无特殊规定,均可参加本活动; |
| 2). |
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该信用卡持卡人立即丧失本活动的参加资格,且其累积的积分立即丧失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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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账户或卡片状态处于非正常状态(逾期、止付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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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逾期账款未偿还,未缴足最近一个月账单的最低还款额,或对中国民生银行的其他债务不履行偿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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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民生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规定。 |
| 3). |
积分累计方法:使用民生信用卡在中国民生银行规定赠送积分商户消费,消费每满1元人民币可获得1积分,满1美元可获得7积分,若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信用卡,各卡刷卡消费累积的积分合并计算;主卡与附属卡的积分亦合并计入主卡账户下;部分联名卡若有特别规定,则不予以合并积分; |
| 4). |
持卡人须在支付前提前声明以积分进行消费; |
| 5). |
持卡人使用积分折抵刷卡金进行消费时,如账户内积分有剩余则可延续至下次使用;如账户内积分不足以支付此次交易,则以“积分+自付金”(即卡内积分不足,刷卡支付余额)形式结算,即将积分扣除至“0元”后,其余金额以民生信用卡进行支付; |
| 6). |
进行积分折抵刷卡金交易时,仅当持卡人账户内积分不足时,方可以“积分+自付金”形式结算。如持卡人要求使用积分折抵刷卡金消费,且其账户内有足够积分进行此次交易,则此次交易将全部使用积分;在账户内有足够积分可支付的情况下,持卡人要求在单笔交易中,部分使用积分支付,部分使用信用卡或现金结算的支付形式无法实现; |
| 7). |
持卡人持“首汽联名信用卡”消费,并以“积分+自付金”形式进行消费时,将无法享受首汽联名信用卡的折扣优惠; |
| 8). |
持卡人使用积分折抵刷卡金消费后,如需要进行撤销或退货,则将客户已折抵的积分返回客户账户中;如原始交易为“积分+自付金”交易,则所扣除的积分及自付金一并退至客户账户中; |
| 9). |
积分仅可折抵为刷卡金在首汽旗下指定网点进行刷卡消费,不可折抵为现金,且无法提供发票; |
| 10). |
持卡人积分消费情况将列印于其POS签字单上,持卡人须在签字前进行核对,签字后则本行视同持卡人已认同此次消费; |
| 11). |
本活动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最新公布为准,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
| 12). |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之权利,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该活动之权利;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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