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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带你认识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2024-06-13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投资理财的需求和渠道逐步多元化。非法集资案例也变得屡见不鲜,那么该如何辨别非法集资呢?以下即是非法集资的几种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例如:晋中地区某县A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该公司以投资建设养老生态园为名,通过签订借款合同,许诺高额回报(年化40%的收益率),向有养老需求的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2014年4月,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实际控制人B又伙同他人用C公司名义,继续在该县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公众投资。2014年8月,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该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4.3亿元,造成损失2.6亿元,涉及参与集资人员2,600余人。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例如:某县果蔬专业合作社2013年1月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14个分社,企业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审批经营范围为:为本社成员提供化肥、农药、农地膜、种子、苗木、大棚材料的购买,果蔬产前、产中、产后技术、信息服务及产品销售。该合作社成立后,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以资金互助、土地托管、粮食存兑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消费等,造成1.16亿余元不能兑付。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例如:在2007年至2010年期间,杨某利用其某粮食局领导亲属的身份,以倒卖国家储备粮、经营稻花香酒和枝江大曲代理等项目为由,以承诺支付2至5分月息为饵,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拆东墙补西墙”,致使2,544.2万元的集资款无法偿还。2010年中秋节前,因无力偿还债务,杨某携款举家逃匿,2018年6月,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例如:小明大学刚毕业,面对高大上的某财富投资公司的高薪招聘,高高兴兴地应聘入职。上班后,先是接受了公司10天培训,然后匆匆上阵,开始了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市场开拓”之路。此外,他还通过朋友圈“炫富”、打电话、发微信、聚会等形式,动员亲朋好友到自己所在公司投资,宣称公司有价值数千万元的贵金属做资产担保,许诺支付月息4%、年息48%的高额收益。通过打感情牌,上岗后的短短半年时间,小明共吸收48人投资存款400余万元。

民生信用卡提示您:请擦亮双眼,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不盲目追逐热点,不抱侥幸心理,不被高收益陷阱蛊惑,警惕各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注:图片来源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