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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安全用卡须知
2017-03-13
申请卡片

1.提示您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申请信用卡。通过我行办理信用卡申请手续的过程均无需提前缴纳任何费用。

2.在我行营销机构申请信用卡时,您需填写一张纸质申请表格,表格中均有详细的申请及用卡条款。请您仔细阅读条款内容,了解您与发卡行的权利与义务后,再在表格中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收到卡片

1.收到卡片后请第一时间在卡片背面签名。

2.建议将卡片和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分开放置,以免被盗造成损失;如卡片丢失或被盗,请立即联系我行服务热线进行挂失。

3.请妥善保管卡片,切勿将卡片借予他人使用。

4.建议请勿将卡片密码设置成生日日期,尽量设置成非常规性数字组合。

5.请妥善保管好信用卡卡号、密码等重要个人账户资料。我行信用卡中心除发卡前进行必要的核对外,一般不会主动向您询问基本资料,如收到可疑手机短信或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卡号、密码、有效期、cvv2等卡片敏感性信息时,应提高警惕、谨慎确认。

使用卡片

1.刷卡时,请勿让卡片远离您的视线,以避免卡片被误用或盗刷;

2.消费时,请核对签账单上的金额,切勿在未填妥金额的签账单上签名;并请注意确认商户归还的卡片是您本人的信用卡;

3.使用ATM时,请留意ATM上是否存在可疑装置;业务办理完毕,请立即将卡片取出,避免卡片留在ATM机内。若ATM出现吞卡等故障时,切勿听信陌生人的建议,应在原地立即拨打我行服务热线进行挂失求助;

4.网上交易时,请确保在安全的网络环境进行,切勿点击不明或不信任链接;对要求您提供卡号及密码的电子邮件或网站应提高警惕;

5.建议您使用我行提供的交易信息短信通知服务,进一步保障卡片使用安全;

6.请务必亲自办理个人信息、账单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等手续,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7.卡片注销、有效期失效后,建议剪断卡片或用尖锐物品划坏磁条。

特别提示

1.非法使用信用卡将涉嫌触犯《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民生信用卡中心目前未与第三方公司合作开发或推荐客户使用整合金融理财或还款提醒服务的软件或APP,请您谨慎使用此类软件或APP,妥善保管您的信用卡账单邮箱账户、邮箱密码、手机号、信用卡卡号、信用卡密码等个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