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生-达美SKYMILES联名信用卡,我中心将根据客户每次兑换里程值调整相应的兑换比例,具体规则如下:
一、每次兑换达美里程在10,000(含)以内的,按照现行如下比例进行兑换:
兑换标准 | 联名豪华白金卡 | 联名标准白金卡 | 联名金卡 |
人民币消费(或等值外币) | ¥15=1达美“飞凡里程常客计划”里程 | ¥18=1达美“飞凡里程常客计划”里程 | ¥18=1达美“飞凡里程常客计划”里程 |
二、每次兑换达美里程超出10,000的部分,各级别产品均按照¥36=1里程的兑换比例进行兑换。即,计积分消费36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兑换1达美“飞凡里程常客计划”里程。
注:每月共两次(1日和16日)系统自动将消费转换为里程,每月1日导出里程累计的是上月16日至上月末客户所累积的里程,每月16日导出的里程累计的是本月1日至本月15日客户所累积的里程。
例如:
1、A客户为民生达美联名卡金卡客户,A客户4月16日至4月30日计积分消费180,000元,折合10,000里程,于5月1日全部导出。随后于5月1日至5月15日又计积分消费了198,000元,其中180,000元交易按照18:1兑换标准,折合10,000里程。剩余18,000元计积分交易需按照36:1比例进行导出,折合500里程。
2、B客户为民生达美联名卡金卡客户。自6月16日至6月30日计积分交易9万元,获得5,000里程。虽然没有达到10,000里程上限,但剩余的5,000里程无法累计至下一次里程导出时使用。每一次的10,000里程限制都是针对当次有效的。因此,该客户在7月1日至7月15日计积分交易198,000元人民币,其中180,000元人民币按照¥18:1比例导出,获得10,000里程。超出部分按照¥36:1。总计,该客户两次共导出里程15,500。
三、施行细则:
(一)上述里程累计活动所涉及的达美“飞凡里程常客计划”里程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以套取里程,且不得恶意利用以里程兑换的商品或服务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如持卡人违反上述的约定,本行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持卡人所签署的《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本行也有权随时基于风险管理需要、业务需要或其他本行认为正当的理由,暂停持卡人使用民生-达美SKYMILES联名信用卡或收回卡片。
(二)里程兑换具体活动细则以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公示为准(http://creditcard.cmbc.com.cn)。
(三)“飞凡里程常客计划”的所有规则对于该计划内的会员资格、里程、优惠、里程积累、里程兑换、旅行优惠均适用。这些规则可能随时变更。若要查看规则,请浏览delta.com/memberguide。
根据本行与民生-达美SKYMILES联名信用卡持卡人签署的领用合约约定,本公告所属事宜自我中心公布日起45个自然日后生效,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