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同学对我中心招聘工作的关注!
现定于2013年5月13日(周一)至17日(周五)统一进行应届毕业生《就业接收函》开具、《就业协议》签订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央扩大厦3楼
时间:2013年5月13日(周一)至17日(周五)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注意事项:
1、本次统一办理对象为已参加体检并收到签订《就业协议》短信通知的201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国外学历、港澳台学历、往届毕业生请等待后续通知;
2、本次开具《就业接收函》、签订《就业协议》统一以本人现场办理的形式进行,原则上不接受邮寄、他人代办等情况;对于北京及周边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开具《就业接收函》、签订《就业协议》的,可由本人至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北京总部现场办理;
3、参加本次办理的人员,我中心将统一发布短信通知。请按照短信通知内容分批次、分时段进行现场办理,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手机短信通知、黑色签字笔;《就业协议》的填写应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请勿提前填写;
4、对于确因毕业论文答辩等事宜未能按时到场的,可在上述日期范围内进行调整;对于13日至17日均不能现场办理的,请关注我中心的后续通知;
5、《就业协议》校方盖章事宜。
在成都现场办理的同学,可于当天下午17:00—18:00或次日上午将我中心用印后的《就业协议》取回,由校方进行用印;校方用印后,学生本人应在上述日期内将《就业协议》(用人单位留存页)交至成都办理现场;如未能在上述日期内交回,请统一邮寄至北京总部;
在北京现场办理的同学,13日至17日期间仅接收《就业协议》,暂不能进行用印,我中心将在用印后进行后续通知;
6、因个人原因不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
《就业协议》是学生、校方与用人单位三方关于学生就业意向的约定,我中心原则上要求拟录用人员均须签订《就业协议》,学生户口、档案将转移至成都市龙泉驿区。对于因个人原因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本人需携带上述材料至现场填写《不签订就业协议声明》,对于不签订《就业协议》且不签订《声明》的,视为放弃应聘职位。
北京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9号楼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力资源部(招聘室)
邮编:100070
电话:010-63628866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