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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后台运营中心(成都)应届毕业生录用工作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2013-05-24
感谢各位同学对我中心招聘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我中心于2013年5月13日(周一)至17日(周五)在北京、成都进行了应届毕业生《就业接收函》开具、《就业协议》签订事宜,鉴于部分同学因故未能参加,现定于2013年5月30日(周四)、31日(周五)进行第二次集中办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央扩大厦3楼

时间:2013年5月30日(周四)、31日(周五)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注意事项:

1、本次统一办理对象为已在截止时限前(5月23日)参加体检并收到签订《就业协议》短信通知的201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

2、本次开具《就业接收函》、签订《就业协议》统一以本人现场办理的形式进行,原则上不接受邮寄、他人代办等情况;对于北京及周边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开具《就业接收函》、签订《就业协议》的,可由本人至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北京总部现场办理,北京地区现场办理的截止时间为5月28日(含);

3、参加本次办理的人员,我中心将统一发布短信通知。请按照短信通知内容分批次、分时段进行现场办理,需携带材料:应届生《就业协议》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就业协议》的填写应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请勿提前填写;

4、因故未能按短信通知时段到场的,统一于5月31日周五下午3:00办理。截止2013年5月31日(含),已领取《就业接收函》但未按要求到场签订《就业协议》或《声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位,已领取的《就业接收函》自动失效;

5、《就业协议》校方盖章与寄返时限:

各位同学在现场办理《就业协议》签订之后,应尽快取回并交校方用印,经校方用印后,请于2013年6月12日(含)之前将《就业协议》(用人单位留存页,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邮寄至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北京总部。签署完毕的《就业协议》是办理入职手续的必备材料,如未按时寄出将影响后续入职手续的办理。

在成都现场办理的同学,请于5月30日、31日将我中心用印后的《就业协议》取回(取回时段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由校方进行用印;校方用印后,学生本人可在5月30日、31日将《就业协议》(用人单位留存页)交至成都办理现场;如未能在上述日期内交至现场,请在时限内邮寄至北京总部;

6、因个人原因不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

《就业协议》是学生、校方与用人单位三方关于学生就业意向的约定,我中心原则上要求拟录用人员均须签订《就业协议》,学生户口、档案将转移至成都市龙泉驿区。对于因个人原因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本人需携带上述材料至现场填写《不签订就业协议声明》,对于不签订《就业协议》且不签订《声明》的,视为放弃应聘职位。

7、针对近期一些同学集中咨询党组织关系转移问题,请在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抬头统一为“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党委”。

北京总部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9号楼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力资源部(招聘室收)

邮编:100070

电话:010-63628866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