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信用卡将于2012年3月1日起调整账单分期及自由分期手续费率。调整后的账单分期及自由分期每期手续费率如下:
3期 | 6期 | 9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
账单\自由分期每期手续费率 | 0.82% | 0.70% | 0.67% | 0.67% | 0.67% | 0.70% |
为严格遵守监管机构有关发卡行应当提前45日将产品服务即将发生变更的事项通知持卡人的规定,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今日起正式将上述调整方案予以公告。新的手续费率政策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在2012年3月1日之前成功办理的账单分期及自由分期业务将不受影响,继续按照现行费率标准收取手续费。
感谢您对民生信用卡的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201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