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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苏宁电器分期付款手续费的通知
2008-04-10
尊敬的客户:

我中心于2008年4月17日起,变更苏宁电器分期付款客户手续费,特此公示如下:

分期期数 3期 6期 12期
持卡人手续费率 2.5% 3.5% 4%

原分期付款手续费将于2008年4月16日苏宁电器门店营业完毕后终止,2008年4月17日前交易于2008年4月17日后发生退货的,手续费按照原手续费价格进行调整。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