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民生信用卡自由分期业务的支持!同时,为方便您更轻松地感受自由分期服务的便利和优惠,自2009年11月5日起,自由分期手续费的收取方式由一次性收取更改为分期收取。自由分期手续费变更为分期收取后,客户如申请提前还款,本行将在持卡人账户内一次性扣收尚未偿还的本金及未缴纳的剩余期数的全部手续费。
调整后的自由分期费率如下:
分期期数 | 3期 | 6期 | 9期 | 12期 |
手续费费率 | 0.80% | 0.65% | 0.65% | 0.60% |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