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生信用卡客户: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根据《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财金〔2025〕80 号)、《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 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我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已纳入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贴息执行期与适用范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在贴息政策期间,针对持卡人属于财政贴息范围内的真实消费,在申请账单分期(已出账单分期、未出账单分期、总账分期,含全民乐分期下的已出账单分期、未出账单分期、总账分期)业务时,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二、贴息规则
贴息比例为年化1%,自客户申请分期后的首个账单日起,按账单周期享受补贴利息,每期贴息金额=当期出账单前分期剩余未分摊本金*1%/12,每期享受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当期分期利息,每个客户在民生银行可享受的累计个人消费贷款及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上限为3000元。
针对财政贴息范围内的真实消费,在贴息政策期间,新成功申请且签署贴息协议的账单分期交易,在每月分期应还本金及利息出账单时,将为您统计当期应贴息金额,并于账单日后将补贴利息入账至您的账户,直至分期结清(包含提前结清)或财政贴息政策期满(以时间在先者为准)。
三、贴息申请
您需登录民生银行APP(10.0以上版本)、全民生活APP在申请账单分期时签署《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协议(信用卡账单分期)》,方可享受贴息;针对未能及时签署贴息协议的账单分期交易,在政策期内可通过全民生活APP补签协议,已完成补签的分期交易将按照贴息规则予以贴息;后续如新增其他签署渠道及补签约开放情况,请您持续关注。
四、其他特别提示
1.如您申请分期后撤销分期,则不享受贴息;如您申请提前结清分期,则自申请提前结清之日起终止贴息。
2.申请分期的交易须为个人及家庭的真实消费,不得用于非消费领域,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虚假用途、提供虚假信息等方式或通过不法中介套取贴息资金,针对前述情况及逾期行为,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以适当方式采取扣减、追回等措施。
3.在办理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信用卡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客户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办理贴息为由实施诈骗活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和短信。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信用卡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可致电我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68咨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