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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生·海航联名信用卡升舱券使用规则更新的公告
2026-05-19

尊敬的民生信用卡客户:

接合作方关于《民生海航联名信用卡升舱券产品操作规定》的通知,民生·海航联名信用卡“升舱券权益”活动中涉及的海航升舱券适用航班日期、成功使用后的积分累积规则、适用客票类别及升舱后客票退改签规则(自愿变更)已更新,详情如下:

1、海航升舱券适用航班日期由“2025年1月1日(含)-2025年12月31日(含),其中2025年春节时间段1月14日(含)-2月22日(含)、五一劳动节时间段4月29日(含)-5月7日(含)和国庆时间段9月28日(含)-10月11日(含)不适用。”修改为“2026年1月19日(含)-2026年12月31日(含),其中2026年春节时间段2月2日(含)-2月15日(含)、2月20日(含)-3月3日(含)、五一时间段4月29日(含)-5月7日(含)和国庆时间段9月28日(含)-10月11日(含)不适用。”

2、升舱券成功使用后的积分累积规则由“按升舱后公务舱标准累积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升舱费用不累积消费积分)。其中升舱前是灵活奖励机票的除外,此类客票使用升舱券产品升舱后也不累积消费积分、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修改为“升舱成功并使用后,金鹏积分累积(含消费积分、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均按照升舱前舱位标准执行;但升舱前是灵活奖励机票和海航PLUS会员专享价预订的经济舱客票除外,此类客票升舱后也不累积金鹏积分(含消费积分、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

3、升舱券适用客票类别由“支持海南航空官网、官方APP、海南航空微信公众号、海南航空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授权销售代理企业销售的经济舱客票兑换升舱。”修改为“支持海南航空官网、官方APP、海南航空微信公众号、海南航空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海航直属售票处、海南航空客服热线95339、授权销售代理企业销售的经济舱客票兑换升舱。”

4、升舱后客票退改签规则(自愿变更)由“客票手续费、票价差额、变更费均按照升舱前的经济舱舱位标准进行收取。变更后客票不可再次使用升舱券。在客票变更完成后,将原已使用的升舱券做退券处理后,可再次使用。”修改为“按照升舱前客票票面价及舱位对应规则收取变更费。变更后客票不可再次使用升舱券。在客票变更完成后,将原已使用的升舱券做退券处理后,可再次使用。”

具体使用规则可通过民生信用卡官网-卡家族-民生·海航联名信用卡-权益详情查看。

https://creditcard.cmbc.com.cn/tyglweb/home/cn/web/product/index.shtml?partNumber=581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民生信用卡的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2026年5月19日